在北京我借给一个湖南人一万八千元,都过了半年了我催他还钱,催多了现在跟我玩消失打电话不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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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条、借据等可以作为借款合同成立生效的依据,当事人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约定还款日期的,到期之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超过2年的,起诉的话风险非常大。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可以在20年之内起诉维权。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若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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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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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收集保全好证据,到法院起诉。如果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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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收集保全好证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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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起诉解决,希望能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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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吧,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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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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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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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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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至债务人户籍所在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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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