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云南某大学大四学生,今天下午学院通知说要安排旅游管理班与会展管理班集体实习,并且指定四五家单位,实习期硬性规定为11月初至明年4月。要求全体大四都要参加,同时会安排老师监督实习进度,如果有不参加学院指定实习的,或是中途退出、没有合格的学生将得不到实习的实践学分(学生培养方案和课表中学分为0),而没有得到学分的学生将无法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这令我们很气愤,分明就是强迫全体学生前往指定单位实习,我想请问学院的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规?

其它综合
2014-11-02 22:50: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