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大四的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学校规定我们一定要在某个酒店实习满四个月。我在这个酒店已经做了一个月了,可是我现在不想继续呆下去了,我找了一个我认为对我将来有更好发展的实习单位,我想走,可是学校方面不同意,说只能到学校指定的酒店实习,并且学校方面还说实习是算学分的,如果我们不在他们指定的酒店实习的话那么我们就拿不到学分,请问律师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自己选择实习单位?

其它综合
2011-12-02 11:34: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