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为男方婚前财产,是他外婆的房子,之前房产证是他、他母亲还有他外婆三人的名字,后来经他外婆同意,把房子给他当婚房,就把他外婆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了(是否他外婆仍然占1%份额?),婚房装修由于全部女方出,因此双方商量同意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这样一来房产证上名字是男方,男方母亲和女方三人的名字,那女方占的份额是多少?三分之一吗?有人说是婚后房子升值部分女方才占份额,有人说男方父亲没有名字也占四分之一份额,求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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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没有份额了,如果未约定产权份额,各三分之一。
追问:那请问是否房产证加了名字后还需要再公证处公正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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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份额的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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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