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5月进入单位,14年续签劳动合同5年,至2014年9月4日单位在一份会议纪要中要求工作中三件事情必须在9月25日完成,不能完成要求我自动离职或辞退处理;
因下雨等原因事情均未能按时完成,直至10月28日公司人事部门通知谈话劝我自行辞职,工资截止到10月30日,无任何补偿;
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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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单位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事项,你自己不要主动离职,如有需要,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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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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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主动离职,让单位解雇你,然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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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具体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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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具体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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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动离职,可以要求补偿。公司辞退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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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用人单位辞退您,不要自己辞职,用人单位辞退,您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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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一个月半的工资补偿,要求将你的社保关系转移至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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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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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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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