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亲戚合买了一套营业用房,各出资50%,亲戚为产权人,我是共有人。
不过付首付时,因亲戚之前有欠我们钱,所以欠的那部分由亲戚直接付了,所以看起来首付我们只出了一点;贷款是以亲戚的名义贷的,每月一起还贷,刚买后的半年内除去房租贷款还差一些,我们是以现金给到亲戚的,后续房租就可以直接还贷款了,还有不多的盈余,亲戚也是现金给我们的。
现在要办房产证了,因为当时购房合同上没有约定各50%产权,开发商怕麻烦也不帮忙,房产交易中心回复说是完全按照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来办房产证,我们当时没签就没办法写产权比例。而且现在亲戚也是百般推脱不配合这件事情。请问如果不写产权比例,是否就是默认各自50%?后续会不会有什么纠纷?
另外,去年和亲戚有签过一份合同,来约定各50%的比例,双方各找了个公证人(都是直系亲戚),合同上有写一句话,签字并按手印后该合同生效,但亲戚方的公证人只签字拒绝按手印,那么这份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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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1.是否办理的产证上会写上您的名字?2.相关给现金的凭证是否能找到?3待您前两项问题解决后,方能确定您后续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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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现有合同进行调整,以确保形式上不存在瑕疵,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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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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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的产证上会写上您的名字?2.相关给现金的凭证是否能找到?3待您前两项问题解决后,方能确定您后续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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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