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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母亲今年75岁了10月2日在少先路上骑自行车被停在自行车道上的私家汽车司机开车门撞到。 送医院后检查脊椎骨折;脑部受伤住院治疗到现在。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对方车全险》是呼市的车。医药费是我们垫付的已经一万五千元。我想问的是;我们垫付的医药费{包括外边买的;医院没有} ;我请的护工费{一天200元};还有我在单位请了两个月的事假扣款能否补偿吗?需要提出的补偿应该有哪些?数量是多少?依据是什么?住院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如果出院前做了伤残鉴定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
2014-11-10 12:18: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 详细>>
  • 可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 您好!您以上提出的都应该赔偿,您方便给我打个电话我给您说一下法律规定,这样您就心中有数了。
    解答:另外伤残我建议您到法院再做
    解答:出院后才能做伤残鉴定,鉴定都在中蒙医院
  • 医疗费(是你住院看病期间所花费的单据)、陪护费(陪护人员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一天40元,至于其他费用看你具体花费多少,如果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后根据伤残等级再计算。
  • 你好,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所伙食费等都由对方承担。残疾赔偿金需要看伤残鉴定的结果,建议等结果出来后找律师一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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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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