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母亲62岁了。3月29日走路的时候被突来的电动车撞倒。来不及回避。拍片效果是脚板面骨头有点裂开。后来跟肇事者也去看了,医疗费他也出了。医生说这类不是什么大问题,采取用石膏包住。一个月多以后会好。【我没问有什么后遗症】现在我母亲要躺着床上要一个多月。请问这个还需要肇事者的赔偿吗?比如营养费,误工费其他的。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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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个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你所提的是合理的
追问:你好。我叫他赔偿5千元这样。他说超出赔偿金额。5请问5千会多吗?大概这类的事件应该陪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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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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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