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孩子1岁多,我原本一心想要孩子,但我家人都说要了孩子就是负担,我没房,我一个人负担太重什么的,难道挣孩子的抚养权就是挣养孩子的权利吗?那对方有房,对孩子有利,我就让对方抚养,如果离婚协议中写明对方不能干涉我随时照看孩子,如果对方同意了,我和孩子的关系是不是就没什么损失呢?这样做有什么弊端呢?一直不想离婚是因为不想失去孩子,如果放弃抚养权,又协商好随时可以和孩子一起住什么的,是不是就没有什么担心的了?如果离了之后对方不按协议办我该怎么办呢?请律师们帮我想想,回答一下吧,我放弃了抚养权到底意味着什么呢?谢谢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