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私人公司的电脑员,但是在职期间我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单独开发了一套软件给企业使用(开发软件非上班时间,并且都是一直在用属于自己购买的笔记本进行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完后,公司没给我任何报酬,请问在我离职后,软件的版权是属于我个人还是企业,假若我离职了,我需要把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源代码、一些相关性的文字资料,还有一个问题:我于今年3月份已离职,在家重新写了一套和以前公司有点类似的系统,但风格和功能都有很大的改变,我现在想把这个系统申请著作权,原公司有没有权干涉,有没有权封我的系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