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医院查出有职业病儿职业病防治院诊断却说没有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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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卫生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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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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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