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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客,跟房主签的租房协议是到2014年,1月19日。还有三个月到期。可是现在要交取暖费,我不想想用暖气,也跟房主说了这个问题。房主不同意,说如果不交取暖费,瓷砖损坏让我陪,所以我现在,提出,取暖费我不交,而且下个月11月15号,之前搬走,我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主,搬走。 1.请问,取暖费,我可以不缴纳吗? 2.请问,剩余两个月房租和押金能给我吗?

合同纠纷
2014-10-14 10: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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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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