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走私汽车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如果国内买主与走私分子一起到香港订购车辆,之后再委托走私分子将车辆走私入境;或者买主明知车辆是走私进口的,车牌照是套牌或伪造的,而在境内向走私分子购买。上述情况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认定为走私,偷逃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对购车人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第153条和155条的相关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按走私罪论处或者以走私罪共犯论处。直接向走私人买车且数额较大的按走私罪论处;与走私罪犯同谋,为其销帐的,以走私罪共犯论处。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2、除以上情况外,非法持有走私车的,依法没收车辆;销售走私车的情节按非法经营处理。
3、其中存在涉及国内其他法律,如虚开税票、逃避外汇管理等行为,分别处理
自己购买走私车和贩卖都一样。如果直接向走私人购买,按上面说的处理。否则,不会构成走私,但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一经发现,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