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租了一间房,在二手房东那里租的。我问他是一手房东么,他说是的,然后我没有再追究,稀里糊涂的和他签了租房合同,还交了押金和房租。租好以后我细看了一下合同,发现上面的条例很不平等,我问别人才知道他是二手房东。合同上写了每个月要提前7天交房租,不然押金不退,还不让住了,还有好几条都是没有达到,他就有权利不退我押金。还有必须住满5个月,要不然押金不退。他的房屋介绍和他在58同城上发的不一样,我不想再租他的房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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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房东是否同意转租来定。
追问:你好,我才知道他是二手房东的,一手房东我都没有见过。他骗我说是一手房东我才签的
解答: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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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