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在医学会做过错的话还是问下医学会吧,不过不建议你从医学会做过错。
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行政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但随着患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弊端越来越多的显现,患者大都不再去医学会做事故鉴定,因此有的地方医学会就私自进行过错鉴定(当然这个过错鉴定也是经过当地卫生厅的同意的),且不论医学会能够有资质进行过错鉴定,但从医学会本身体制来讲,即便其能做过错鉴定也是换汤不换药,还是那一套所谓的专家来做,其结果也和事故鉴定大同小异,根本无法保证基本的公平公正性。
本律师专打医疗侵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