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4月26日上班途中因车祸在医院治疗,当时整个胸口疼痛医生给我做了胸部正侧位片没有发现问题,医院让我回家休养,我要求留院观察,医院不让,后在家期间,我在当地卫生院复查,于5月17日感觉胸口疼痛已减,而感觉背部疼痛,去原医院复查,经医院胸椎正侧位片为T5,T8略变扁,建议MR复查,后经医院预约复查MR于5月29日诊断为T5椎体压缩性骨折。 请问:1,如果医院在4月26日发现我骨折的话,医院是否要给我做内固定手术或者其它手术呢?2,医院在救治时没有及时发现骨折延误治疗,是否有过失行为呢?3,我申报工伤时,因没有及时发现问题而延误治疗,是否有影响,如果我的骨折是在4月26日发现的,医院是否要做手术,我的工伤鉴定是否不一样呢?也许鉴定结果九级而不是十级呢?也就是说有可能我的工伤赔偿金额少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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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椎体压缩性骨折就肯定能构成九级工伤伤残,如果压缩二分之一以上就肯定能构成八级工伤伤残!你如果没有信心,我们律师可以帮助你处理工伤的相关事宜。
如果伤者20多岁、工资水平一般的话,辞工一次性了断,九级应赔21万元左右,八级应赔36万元左右。
但是,必须要:1、应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先申报工伤认定,千万不能过期。2、才能报名做伤残等级鉴定。3、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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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如果是压缩性骨折工伤可以构成九级伤残,如果压缩二分之一以上则可以构成八级伤残,所以跟你是否做内固定手术没有什么关系,如需知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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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还不好认定,还需更多的资料。对于你所说工伤赔偿的钱可能少一半,我很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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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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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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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