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房子,合同签了一年,还没有到期,今年4月份签的!现在还有7天左右就要生了,房东却要我搬走或者不能住房做月子!说是我之前没告之她我怀孕的事,上海有风俗我在这做月子会让他们家老人出事!我跟他说我现在的情况,一是随时可能会生,没有能力找其它地方搬,二是我们也没有太多经济条件选择更好的地方做月子。她表示一点也不理解,并说她家不是开善堂的,如果我要是在她家房子内做月子的话,老公可不是这么好说话的,脾气没那么好跟我说话。她家妈妈说,要把她家的老人都抬到我现在住的门前,出事了找我麻烦!
目前,我现在的状况伤不起,如果与他终止合同,他需对我做出怎么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对我的人身生活影响是否在赔偿范围!我应该怎么保障我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