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如何取得人身伤害和精神赔偿 我于2003年10月开始,在武汉某家心理医院做心理咨询。当时去咨询的时候的问题可能只是有略微的社交恐怖症和有些低落的情绪。生活,处世都没有太大障碍。但在那里持续治疗了一年。大概在一两个月的时候,就觉得那个医生不适合我,我委婉地提出想找另一个女医生。但这个男医生一直没有转介。每次只说让自己想清楚了再说。自己本来也想摆脱那个关系,但那时心理脆弱,无法自己做决定。就竟然持续了一年。在后来的大半年里,自己每天痛哭流泪。就是导致后期暴食症,恐怖症,是那种对所有环境的恐怖,抑郁症,自闭,类似精神分裂等等极其严重的后果。跟他其实算是某种程度的感情纠葛。曾有案例说,咨客在治疗中受到性侵,自杀之类。我虽然没有受到实质的生理上的性侵,但对我的情感和精神是毁灭性的破坏。我后来几乎差点精神崩溃。离崩溃已经不远了。那个医生原来是在精神卫生中心工作。是个精神科医生。治疗一年后我结束了跟他的治疗关系。在网络找到其他老师治疗。然后长达近十年,一直到现在。其中很大部分问题都是跟这个男医生治疗带来的问题。之所以能坚持到现在完全是靠自己的毅力勇气和算是智慧吧。身边没有一个人协助。自己工作,自己挣钱治疗。其中的艰难无法想象。好在自己现在也差不多快出来了。虽然也还有一些问题。这十年,不包含他的那一年。这近十多年的心理治疗,费用花费了近十万,其中的精神折磨也是无法想象的。治疗中,我也保留了大部分的缴费单据,也可以后期跟各位医生交流的一些文字记录。这十年中间,我也曾想过起诉他,但想到心理咨询是个特殊的行业,中间也很难取证等等。也曾想过既然他毁灭了我,我也可以跟他同归于尽。让他身败名裂。但那毕竟不是我的个性所为。我也不想破坏他的事业前途。但十年过去了,他没有理由不负任何责任。虽然想过协商,但发现恩怨太深,无法沟通。想请律师帮我分析和指导一下,我该如何获得自己应得的赔偿。非常感谢。 补充:当年咨询的医院还在,但当时没有注意保留单据,收据遗失了。后期每次开始治疗都会有一个详细的个人介绍的资料交给咨询师,后期的咨询师可以做人证。后期的收费单据都有保留。

民事相关
2014-09-21 19:30: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