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老板不给走,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在的公司是朋友介绍进来,在2014年02月26日上班工作到至今。工作之前谈好的工资和提成,老板不承认之前谈好的提成,也不给我离职。如果要离职要把下一个工作任务完成才可以走,而且也不知道工资会不会结完。在工作期间,五一劳动节没有按照劳动法,不放假,而且没有工资加倍。礼拜天原定的休息要加班,没有加班或者调休,反而蓄意克扣我的工资。前几天和老板谈,已经递交了辞职书,想私了,但是老板的颜色不完成下个季度的工作不可以,而且也不管什么劳动法! 我该怎么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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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社保局工商局投诉,还不行的话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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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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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