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宾馆是国有资产,我以前是宾馆员工,宾馆出租后没上班了。现在承租人到期了,还要出租方补偿装修费。我觉得迷茫才请教你们。当时是这样的,开始双方签好合同是伍拾万一年。签了十五年。过半年左右,承租方把十一个房间还有几个地方改装修门面和仓库租给商人收租金。但承租人要出租方减少租金,出租方答应了,另外还签份合同说承租时间到期后补偿承租人装修费。我想请教这样的合同合理吗?承租人装修本来就是为了谋取利润,为什么我们还要赔偿。这样的合同合理吗?请帮帮我分析下。谢谢!

房产纠纷
2014-09-15 14:14: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