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请求您能帮帮我,我目前是一名在家带孩子的母亲,2012年我在深圳一家企业做一名业务人员,公司给予我们每名业务员配有一台手机,后因大意将手机遗失。2012年的6月底,我因家事离职,就将自己的手机赔偿给了公司,。后回湖南老家,在一个废弃的背包里发现了那台公司配置的手机,不想里面还有话费可以使用,于是我陆陆续续的使用了两个月,后与老公生气一气之下将手机摔坏,将手机里面的电话卡拔出给了朋友(因为是电信卡,所以需要专用的手机使用,而我没有)我本以为过些日子那个卡就会被停掉,就没当回事。两年后也就是2014的5月份,我发现那个电话卡还是可以用,(是可以无限打,公司给交钱的)我就像朋友索回了那张卡,直到昨天,公司的负责人找到我,要我赔偿一万两千块的话费,我才彻底傻眼,目前他们已经报警,说要是这两天我不汇钱,他们就会把我告上法庭。我因刚出生的孩子已经负债累累,真的无力偿还,我用卡的那个朋友得知此事现根本就不肯与我会面,所以我求求你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