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了11年多,但公司于今年7月1号关门,在3月1号,公司以欺诈的方式让我们签了一份空白劳动合同,之后发现是另外一家分公司,而且我们手中没有合同,到公司索要合同,公司却说你们的合同自己保管,我们一直工作到7月1号公司关门,现公司拿着合同逼迫我们去分公司上班,跨区域,路程很远,我们才发现被公司欺骗了,我们有人证能证明当时签的空白合同,而且签了之后还在原公司继续工作至关门,分公司的空白合同签了一直也没有在分公司履行事实劳动关系,请问我们可以维权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