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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舅哥给雇主看护场地,晚上一个流浪着求吃食。留下吃饭,期间发生口角(流浪者闲菜不好)。亲属电话报警,电话被夺。后被杀死。流浪者已经被抓。无力赔偿。请问:雇主有责任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4-09-17 15:38: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您所叙述的情况分析,您的亲属属于受人雇佣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的规定,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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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有一定的责任,建议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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