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妈(70多岁)带着土地交换协议书到诬告方家中要求签字,当时我妈在三楼看见诬告方老婆在房间内在缝纫机前缝制什么,没有看见诬告方老公,于是退回2楼厨房间等待了5分钟左右,然后回家。饭后,我妈在中午约11:30时左右,再次到诬告方家中要求签字。在2搂厨房间的饭厅里碰上了诬告方的一家人(其中包括诬告方的老公、老婆、女儿和诬告方老公的妹妹),双方在争吵中,诬告方责问我妈到他们家里干嘛?是不是偷东西?还出口恶语以后凡是不见的东西都是我妈偷的。在争吵中,诬告方的女儿悄悄的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即派二位民警到场。二位民警到场后,我妈即向派出所民警告知到他们家中的原因,二位民警也看出我妈不是那种偷窃人的样子,就不作进一步的调查了,遂将我妈送回家。此后,我妈心里和精神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请问,是否可以起诉对方为“诬告陷害罪”?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
详细>>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建议找律师面谈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