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一个网站建设公司签了合同,做一个中文网站和一个英文网站,模板一样。在签合同之前我问他们的业务员,英文网站的英文资料他们怎么翻译,他承诺说他们公司有软件可以准确的翻译。和该公司的设计师沟通之后,发现他们并无中译英的业务,我再去问那个业务员,他说要么我们自己提供英文资料,要么他用“x翻译”该软件翻译,但是翻译的不准,我提出要求说要他们找专业的人工翻译,他们拒绝了。现在中文网站完成的差不多了,英文网站除了和中文网站相同的模板,其他什么都没有。(在购买简体中文网站的基础上,买一个繁体中文的网站费用是500元,买一个英文网站费用是1500元)对方不翻译的话,我们就是花1500元买了一个空壳的网站模板,而且是和中文网站相同的模板,目前总费用是5500元,我们付了3000元预付款。我想咨询的是,他们这样算是偷换概念么?制作英文网站不负责翻译,但是价格确又贵了2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