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一家公司签了网站建设合同,然后最后一天才完成,交收时候对方提出修改要求,结果延迟了两天,, 现在那边说要告我朋友, 问题是,当时他们签合同时用传真签的,最主要是,我帮他签了他的名字下去。。 像这种情况,他们真的要告,我朋友或我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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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协议也是有效的,而且已经实际履行,是否违约及承担责任需要看合同内容是如何约定,对交付及修改有无约定。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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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据你们合同判断,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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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用传真签的合同是同样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二,你们是否承担责任,首先要看你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三,你们在修改时是否有对方提供的修改意见或其他的证据?如果有,这种延迟由对方引起的话,你们不一定要承担责任。
若以上情况发生变化,则会产生其他的可能,具体可再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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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应有效力的,应算是没有签订你们已履行了义务,并将合同标的交付,如延迟交付是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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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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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如果依据客户新的要求重新修改网站导致迟延交付,你们不需要承担责任,具体看合同相关约定。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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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