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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位老人能告赢吗? 我的亲属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是农村的。一个老太太有三个儿子,老伴去世后住在老儿子那里由老儿子养,今年71岁,提出由另两个儿子拿扶养费,每年200元,并且得病或去世都由也由这两个儿子承担费用,遗产由老儿子承担。大儿子,二儿子,同意给养老费,但是得病或去世的费用不管,由三儿子管,遗产由三儿子继承,但老人不同意,按她的原意想要告大儿子和二儿子,请问老太太能告赢吗? 我不太明白,大儿子和二儿子不是不赡养老人,同意老人提出的每年给200元的生活费,可是老人还要让大儿子和二儿子出生病住院钱和死后的花费,而三儿子不拿钱,而且把所有的遗产都给三儿子,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太公平啊,虽然老人在三儿子那里住,可是其它的两个儿子也拿养老费了呀,其它的两个儿子能否把老太太或是三儿子告上法庭,因为老太太把遗产都给了三儿子或是三儿子独承遗产显失公平,请问各位律师,这样的想法在法律上能行得通吗?

婚姻家庭
2005-10-21 19:39: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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