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6年应单位要求去外地进修一年,但单位要签合同内容是进修一年后回本单位需服务八年,如服务不到八年需赔付违约金8万和进修期间单位付的工资奖金和五金,2011年9月本人读研究生,意欲与单位签合同学业满3年后回来继续工作,但单位不同意签,并要求本人赔偿十几万,现在我已在别单位上班但是需要档案,档案还在原单位,要赔偿才能给档案,怎么办?急!
-
目前尚不得知原单位送你去进修所支付的总培训费用,但有一点儿可以肯定,对于涉及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违反了约定,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培训费用。而且用人单位所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你的例子,你进修一年,服务期应该从2008年计算,则2011年9月你离开,相当于整个服务期完成了四年,即一半的时长,还剩下四年。你离开后仅需要向原单位支付总培训费用一半的违约金。至于进修期间单位支付的工资奖金以及五金并不属于服务期内的相关费用,而且,进修期间你仍然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因此,单位发你工资奖金以及购买五金属于单位的义务,这些金钱不需要你来赔偿。你可以先与原单位协商,表明以上观点,单位如果实在不同意,你可以向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如果仲裁裁决你还不能接受,接着可以提起诉讼,依法主张你的权利,要求转出你的档案。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有进一步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谢谢!
追问:现在就在纠结老百姓告官能否赢,还有劳动仲裁需要的时间是多久,如果起诉所需费用是多少,多久能有结果?我们真是伤不起呀!
追问:进修时单位给支付了6000元进修费。 谢谢!
-
这只能赔偿。否则,就得起诉了
-
协商不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详情也可致电本人。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