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象是去年12月份结的婚 今年1月份就开始没在一起睡过了,我对象要练童子功结婚之前也没怎么详细的了解当时是家里介绍认识的现在我们要离婚 他家要我赔两万块钱,他家当时给的钱全部都买东西了,现在离婚我一样东西都不要,我想问下我还该去赔他这个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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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叙述尚不清楚你们是否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如果登记了,你不应该赔偿他这个钱,反过来,他应该赔偿你一定的金钱。因为既然双方登记结婚,互相就负有夫妻义务,这其中就包括过正常的性生活,而你丈夫居然练什么童子功,这个理由实在不能够免除其配合过性生活的义务,更何况婚前相处阶段其并未透露给你这个情况,属于刻意隐瞒。你们登记后,他家里给的钱(应该是彩礼)都用来购置你们两口子过日子用的物品,这个钱相当于赠与你们两口子了,不应该再要回。相反,男方没有尽到一个做丈夫的责任,应当对你进行补偿。如果你们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则属于同居关系,2013年12月份举行婚礼,今年1月份分居,但你们毕竟还是同居过,属于存在共同生活,同样不需要你返还彩礼。而彩礼钱所买的东西属于他父母赠与给你们两口子的,由你们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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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结婚证并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如离婚一般情况下,彩礼数额不大的,不应返还。你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男方离婚,这是你的权利。如要请律师请与我联系。
追问:如果他家连彩礼加见面礼买衣服还有三金一共给了我8万多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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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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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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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了,不需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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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