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车行的车间主管,因为单位整改,在没有公司公告和工会表决的情况下,我被人资部门下达了待岗通知书。以上情况我留有录音证据。我2014-8-29日去取我的工作合同,人资部门主管说有公司规定不允许我复印合同,我说合同应该一时两份为什么不给我,她还是说公司规定,我问她要相关规定,她拿不出来。我想问问,公司下达待岗的行为是不是违法。他们这是想要我自己离职,然后赔偿公司两万多元的培训费。我认为这是在整人,我应该怎么办,即离开了公司,而且公司不会向我要培训费。还有人资部门不让我复印劳动合同是不是违法,如果违法,我由该怎么办,谢谢,祝工作愉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