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12月进入现在这个公司,2012年5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口头承诺的工资是2500元,但合同中写到我的月工资是1250元,但我的实际发放工资是2500元,开始也没觉得有什么,只要每月发了2500给我就行了。合同是一年一签,去年的签的合同今年4月30日就到期,公司也没有再叫我续签合同,但也没叫我走,就这样一直工作到今天8月28日,今天公司叫我签合同,合同中还是1250元的月工资,由于公司最近效益不是很好,我担心签了合同,公司就按合同中1250元发放给我,所以我就没签,公司就告诉我三天之内不签就算我自动离职。在这种情况下我能维护我的那些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