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一共有六户居民,在2002年时通过中间商合法购买本乡老乡政府房屋,在旧房屋的基础上自建改造现在的新房。当时我们要求办土地使用证并已交纳办证所需费用给国土所人员,但一年后被这位国土所人员退还费用,以无理由告知不能办理。2013年我们六户居民到国土所重新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被告知六户已被办使用证并且被抵压在信用社贷款,而我们去信用社要求调查,但信用社工作人员说抵压原件已找不到,而且说该房屋已被过户给信用社。我们现在都不知道要怎样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望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