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有贷款,买房合同中只有老公名字,贷款也是以老公名义贷的,共同还贷八个月后,他父母买掉老房得50万,并汇款至老公银行帐号,之后我们用这笔钱还清了贷款,并做了产证,产证上是我们夫妻俩的名字,并共同共有,请问如离婚这50万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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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单纯的视作为共同财产,第一如果你老公的父母只有他这一个儿子,卖了老房子需要靠儿子来养老,那么这50万元就不能简单地被视为赠与。
如果不是以上情况,有证据证明在当时给你们这笔钱时没有说明,他们还要靠这些钱来养老,那么就可以简单地视为赠与。现在的关键是看你老公的父母银行账上有没有存款,有没有退休工资,如果他们既没有存款也没有退休工资,必须由儿子来养老,那么这笔钱就不能简单地视为赠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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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父母卖房的50万元应视为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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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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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享受平等的处置权利|||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享受平等的处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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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因其父母有出资,该出资应属于对你爱人的个人赠与,你有名字故该房产你也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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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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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其父母卖房的50万元应视为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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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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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具体份额,要看了,先还50万,还是先出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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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特别指明,这50万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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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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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50万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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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这50万是他父母对于你们的赠与还是借款,如果是赠与的,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借款,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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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母在汇款50万元过程中并未体现借贷的意思,因此在离婚时该50万元应当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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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因其父母有出资,该出资应属于对你爱人的个人赠与,你有名字故该房产你也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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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是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这个确实是婚后所得,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此作了明确,一方父母对子女的单方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尤其在房产上!!
解答:如果没有明确究竟赠与给谁,则是共同财产!
解答: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认为父母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则视为是父母贷款给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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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