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是一个人,银行也清楚,在贷款过程中一直是实际用款人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
2.贷款时提供给银行的购货合同,都是实际用款人提供的,借款人不清楚,也没签字,用的是公司公章以及借款人私章,公章及私章都是实际借款人自己做的;
3.在银行将款下放以后实际用款人在借款人未知的情况下将资金用作它用,与购货合同不符;
4.贷款到期后实际用款人还不上银行贷款了,到目前已经超1个月;
5.现在银行已经起诉,请问借款人以及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形式上借款人是否收到了贷款,很大情况下银行会将贷款转账至借款人银行账户,如果银行如上操作,那么借款人就实际收到了贷款,初步判断借款人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同时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同时,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可向实际用款人主张债权。
以上仅是律师的初步判断,仅供参考,准确判断须经详细查阅相关资料后方能作出。
-
从所表述内容看,该借款事项借款人是明知且是授权实际借款人办理的,银行是对借款人进行的资信审核,贷款也是打入借款人账户,则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还款责任难以免除。
-
实际用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但借款人准备充分的证据才可以免责,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
连带还款责任。请致电咨询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