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们幼儿园有一个老师,是教大班的,她的儿子也是她的学生,有一天她的儿子推他们班门的时候把门上的玻璃弄碎了,划伤了自己,他妈妈或者说他的老师有责任吗?我们需要赔付什么费用?护理费 交通费 误工费 这些需要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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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他的妈妈作为监护人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可以赔偿医药费等,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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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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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幼儿园对孩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包含相关费用,老师有过错,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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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考虑的是学校责任,这时候这个老师作为妈妈的身份就不是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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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承担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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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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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