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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是个村长,10月7日有村民因修公路的测量队测量时损毁了他家土地的粮食(当时由村里出面让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双方同意并且该村民在测量队开出的赔偿协议上签字和领取了赔偿金)赔偿不满意,找我父亲理论,争论无果的情况下对我父亲先动手,两人发生撕扯,后我的哥哥见父亲被打,情急上去打了他脸部一下(并不太重),他随即佯装倒在地上,该村民的儿子打了110将他送入医院,医院的费用总额是1400多元(住院5天)其中做了脑CT、肝功、心电、尿样、胸透等检查,申请公安局法医鉴定(轻微伤、治疗10天) 请问:在这纠纷当中我们该如何处理,如果对方提起诉讼的话我们该如何处理(能胜诉吗?法律是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起因吗?因为事端由该村民挑起的,他不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吗?),对医院开出的检查项目和药品使用法院能全部支持吗,(如肝功、心电、还有胸透有必要吗?) 最后还有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定10月1日起由司法部门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法医鉴定。(公安局的法医鉴定我们可否推翻,要求重新由司法部门进行鉴定。)

其它综合
2005-10-16 06: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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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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