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之前老公欠债15万,结婚后才发现,并把夫妻婚后借款还了婚前老公外债,请问女方有义务还债吗?如果婚后老公继续欺瞒妻子借债,请问妻子有义务还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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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是你老公的个人债务,你没有义务承担。婚后,你们夫妻向第三人借款,该借款你们夫妻应该偿还给第三人。至于你老公将第三人的借款还了婚前的债务,属于对你的财产权的无权处分,如果给你造成了损失的,你可以要求你老公赔偿。如果你老公仍继续借债,若借债并非用于家庭生活、经营,而是用于其个人,则你没有义务还债。
追问:你好,第三人的钱是向银行借的,他拿来还以前的债务了,如果他几年后不承认了怎么办?我应该如何举证?如果他一口咬定是用于生意上,然后打着做生意的旗号在外借钱,并不让我知情,请问我需要举证吗?我又应该如何防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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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债务没义务还的。《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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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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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后欠债非用于家庭生活,则属于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用于还婚前债务借的钱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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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