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业主,与14年5月下旬经中介介绍与买方签订卖房意向, 因为买方说6月份钱才能到帐,约定6月中旬买卖双方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买方支付三成房款,之后办理各种购房手续等.三方签署了协议,我收取买方2万定金. 同时将房产证交付给中介保管.
6月份,因为买方自身原因不能支付购房款,买方与我协商解除购房协议.买方是已经退休的老年夫妇,我出于同情,同意返还一部分定金,同时约定买方负责与中介协商解除.
买方与中介协商的结果是中介要1万元中介费.买方不同意(买方愿意支付3000元,中介不同意).
现在,和6月份约定的签署正式合同的日期已经过了近2个月,买方明确表明不买房子,我要求中介将房产证归还给我,中介却要求我支付1万元(中介给我打收条)才能将房产证返还.
请问,中介明明知道买方违约,还仍然扣押没有违约的卖方的房产证,这样合法么?
我该通过什么渠道要回我的房产证?
我是否可以追究中介扣押房产证给我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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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介合同办理,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证,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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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介合同办理,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证,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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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人有权扣押房产证,建议尽快协商解决,房产证在他人手中很不安全,如无法协商建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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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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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人有权扣押房产证,建议尽快协商解决,房产证在他人手中很不安全,如无法协商建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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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