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损坏公私财物是否先对损坏财产进行评估定损价值才可刑拘呢?
2014年7月19日我朋友在停车时与对方过来的车辆车主发生争吵,现我的朋友撞了对方车辆前头车盖左角损失月不足3000元,而我的朋友的霸道车辆让对方司机纠集其他二人共三人将我的朋友车辆砸坏价值18000元,但派出所没有对对方进行刑拘,而对我的朋友在对方车辆没有定损价值时在7月20日却被刑拘至今,请问,一、我的朋友撞坏对方车辆在没有定损前能否先刑拘,另,现在能否办理出保候审和不构成刑事无罪放人,烦请及早回复谢谢。
-
看到你的案情介绍,对该案有大概的了解,谈几条意见:
1、《立案追诉标准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立案追诉标准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3、根据案情介绍,恐怕你的朋友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因为任意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即可构成寻衅滋事罪。
4、对方司机为泄愤纠集其他二人将你的朋友车辆砸坏的行为也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你方应当强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5、如果双方均被刑事拘留,此时双方就比较好沟通,如能互赔损失并谅解对方,公安机关也好有理由将双方同时变更为取保候审。
6、如还有疑问可联系。
-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辩护,故意开车撞的情节可能是引起麻烦的原因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如需帮助可免费来电咨询
-
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你好。
双方均涉嫌犯罪,都可追究刑事责任。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