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们几个朋友共同创建了a公司,a公司注册的是假集体企业。几年后,我们又成立了b公司,b公司为股份制企业。6年前,因股东间意见不和,进行了股权转让,唯我没参与转让。不久,发现受让方挪用公司资金为受让金,故我也要求转让(我是小股东只占两公司4%的股份)。两位受让方总是答应,但总以资金紧张为由不予办理,6年来公司从没召开过股东会,也不公开财务。去年,受让方背着我又成立了c公司,c公司是通过a公司“解除挂靠”关系后形成的,比a公司名称后只加了“有限”两个字,并增了资,此时c公司完全变成受让方的公司了。因a公司成立早,近90%的业务源于a公司,我私下通过财务了解到:受让方现已挪用公款约叁仟多万。以上公司同在一个地址生产、办公。我作为一个小股东该怎么办?求救于大家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