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开发商违约怎么办二零一二年我区棚户区改造,我与开发商及动迁办签订了房屋回迁协议。协议签订的面积超过房屋的实有面积20平方米。但是,当时讲的是不给初装修,不给动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协议是格式化的,其中就有增面积款项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的项目,当时都被划掉。并把甲乙双方互相找差价款的一条也划掉。在其他约定一栏写了回迁的楼号及面积,最后一句写道:“入户时费用结清”。当时我问开发商这费用指的是什么费用?答是当年的取暖费,物业费,水电费等,可到入户时,开发商却提出需交超面积款30万元。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红嘴白牙说的明明白白,开发商怎么就不履行呢?开发商就咬定费用结清指的就是超面积款。我感到开发商这样说是对协议的反悔,不交钱就不就让入住,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