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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五月棚改拆迁我们的邻街住房至今没有签回迁协议,当初我们签协议时说图纸出来时签回迁协议,现楼已封顶,部分已经安上窗户,售楼处已准备售楼,我们几次找到建设管理部门 原因 1 愿和回迁用户的是20到40平的车库,还有40平车库带2楼住宅 临街原位址南北跨度为12米宽 2 开发商没有按原合同图纸施工,把原合同面积几十平方米,早成了百姓回迁不能承受的局面。3 开发商的理由是商服和车库不能同等对待,要求回迁户用1.5平米的住宅置换1平方米的商服 百姓百姓无法接受 4 百姓的不能接受的理由是:开发商按棚户区改0.7-0.8平方米该给百姓的,应该按换还的面积原址原位置置换回迁,是开发商没按合同施工造成的后果 现在开发商给我们换位置了 ,我门原位置是2号楼 。他们给我们换3号楼、3号楼还代建 还没有动工 3号楼的位置也没有2号楼的好,开发商说了, 无所谓 爱那里 告那里告 就这些把

其它综合
2011-05-03 23:40: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