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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所居住的房子是先前奶奶过逝后留下的,奶奶于1999年过逝的,奶奶过逝后1年,爸爸也因病过逝。由于奶奶过逝时候未留下任何遗嘱,但按照奶奶生前的意思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应该属于我,我现在也是该房子的屋主。我还有个叔叔,在奶奶逝世的时候,叔叔也知道这房子的归属问题而没有提到遗产的问题。昨天我收到叔叔的信,信上说关于遗产的事想要求解决。为什么前面我提到按照奶奶的意思这套屋子的归属权应该属于我?在10年我和奶奶还有叔叔一家住在黄浦区,我妈妈单位分配了我妈妈一套房子在浦东,我妈妈和爸爸就居住在浦东。奶奶是干部,所以单位分配了奶奶一套二室一厅,当时经过奶奶和我爸爸还有叔叔的协商,考虑到叔叔一家比较困难,就把这套二室一厅让给给叔叔居住,以后如果房子搬迁的话,分配下的房子所有权应该是我爸爸的,也就是我们现在居住的这套一室一厅的房子。 但现在根据叔叔的说法,这套房子是奶奶的遗产,要求继承遗产,我无法理解我叔叔失信于人的做法,并且希望大家能够给予我一些的指导和帮助! 谢谢

婚姻家庭
2005-10-18 06:00: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当时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如果是叔叔要打官司的话,他也不会承认这个事实的。

    谢谢邢律师的解答!
  • 你叔叔居住的两室一厅归谁所有?
  • 这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与那套二室一厅的房子有什么联系,到底那个房子存在争议,楼主并没有解释清楚,无法作答。
  • 二室一厅为叔叔所有 是奶奶单位分配给奶奶的 产权人应该是我叔叔 这点我也不是很清楚 但房子的来源是我奶奶给予的
    一室一厅是搬迁换来的房子 户口里中有我和我奶奶 我奶奶过失逝后 我一直居住到现在 产权人是我奶奶
    由于我父亲也已经过逝(比奶奶晚过逝),目前这个问题很棘手,希望各位律师能够帮助我。
  • 你好,如果二室一厅产权人是你叔叔,即使房子的来源是你奶奶给予的,你也无权主张;而一室一厅是你奶奶的遗产,你父亲与你叔叔有平等的继承权,你父亲在你奶奶去世后故去,他的份额应转给你来继承,你一再说按照你奶奶的意思该房屋应由你继承,是没有证据证实的,且你叔叔也是不认可的,如果到法院解决的话,对你的要求是不会支持的,所以依照现有的证据,你最好能与你叔叔协商分割奶奶的房产。
  • 现在我这有新的证据,就是我叔叔在我奶奶去世后留下的一封信,信是写给我爸爸的,内容为:
    叔叔承认这屋子是奶奶留给我以后结婚使用,想先租给出去,我爸爸没有同意。
    但这信现在在我这里,这信能不能算是证据呢?是叔叔的亲笔,信上也承认了这屋子以后该归我,他万万没有想到5年后,这信我还保存着。
    请问,这信算不算证据呢?
  • 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向当地律师当面咨询,这样可以方便你解决实际问题。网上回答难免挂一漏万。不了解具体情况,贸然作答,产生误导就麻烦了。
  • 现在的问题是是否有书面的文字材料能证明这一事实,另你的叔叔是否承认这一事实,如果都没有,恐怕诉讼有困难,最多只能多争取一些份额。
  • 房子是公产房还是私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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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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