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十几年前,我的朋友在上海认识了一位离异男人,比她要大十几岁,相处过程中,产生了感情,结婚了,刚结婚的时候男方除了一间土房子和一个上初中的儿子,什么都没有,她也没有嫌弃过什么,只想着好好做,有一天什么都会有的,两人努力工作三四年之后,把以前的老房子修成了小二层,儿子现在也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了,可就在2010年房子修好,把在老家的老母亲和姐姐,外甥女接到上海来玩了一段时间,世博会都没去。走了之后,就说花钱多了什么的,在上海一个月能花上五、六千块,从那之后就再没有给我的朋友过钱,自己挣的也自己放着,从来不说。我朋友也做着事情,想着是为了这个家,也就没计较,现在的情况是,因为有事她去年从工厂辞工了,后来她要出去做事,男方不要她出去,说是就让她在家里洗衣,煮饭,一月给她二、三百零花钱,可是从来没有给过,连买菜也很少买,说她那里有钱。她觉得很委屈,也不甘,曾经提起过离婚,男方说不离;说以后改,说的时候是痛改前非的样子,可是过后依然那样。现在婚也离不了,特别生气,现在家里有一辆由男方和他儿子出钱买的车,但是车是在他儿子名下,我朋友可以把车开走吗,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