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现在的房客租我家房子,当时合同签的是一年(于今年8.10号到期),合同中有注明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是否继续承租,否则不予退还押金。但是之前一直没有电话通知我不继续承租,8.3号晚上我打电话问他,说不租了,我说那押金不会退。然后房客态度极其恶劣,脏话满篇,说什么时候想走就走,押金必须退还给他们。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应该退还押金吗?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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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违约的,不需要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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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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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合同怎么约定。
追问:约定合同到期前需提前30天通知房东是否继续承租。如违反上述内容,押金不予退还。主要是这人瞎胡闹,还开口骂人,没见过这种素质的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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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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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