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3年,第一次的合同已于12年到期,到期后至今没有与我续签,在此期间公司也交了我的社保、发了我工资。现在我要辞职,公司要与我签订合同,我拒绝了,请问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吗?若能得到大概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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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届满后,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要求支付双倍公司,但经济补偿金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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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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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3个月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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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