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集资房更名方面的问题。我在2011年9月份通过朋友关系花了2万元的好处费购买了一处集资房。当时由于开发商的要求而且我本人不在国内,所以就以房号原所有人的名义缴纳的66%的房款35万元,今年我回国想要更名,但对方说正在办离婚手续,女方不同意,不给签字,所以还不能更名,具体解决时间也不确定。交35万元的收据在我这里,马上要交房款的90%了,开发商要求更名必须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才可以,但我不知道这种还没完工也未办理大票的集资建房更为交款人姓名是不是要必须原房号持有人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还有我现在要求退房或更名都需要怎么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