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1991年10月份的。 我们在2012年摆了婚宴酒席、 没有办理结婚证。在2012年12月份生了个孩子、 因为年龄问题没有办上结婚证。婚后生活一直矛盾吧。老婆跟我爸爸妈妈甚至我妹妹合不来!跟她说理、又说我只站在爸爸妈妈这边、所以闹出矛盾了。所以老婆就丢下孩子跟别人走了!老婆是去年7月份走的 因为结婚花去了家里全部存款、家里并不富裕了。又有个孩子! 我曾经找过她、但是没有找到、岳父岳母知道在那也不肯说!没有办法了家里又需要钱来维持、所以没有去找她了!这半年多以来她一直没有消息!孩子也没有过问。请问律师我老婆有没有抚养责任、要不要给小孩生活费。 如果有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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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义务抚养孩子,并支付抚养费,不给可起诉。
追问:可是还小、法律不是说2岁以下的孩子如果打官司的话抚养权会在女方这边。 孩子他妈对孩子不闻不问、如果孩子判给了她。我一百个不放心。也不愿意啊!孩子出生到现在基本都是我抚养的。我爸妈也很爱孩子。起诉能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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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