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3年入职本单位至今已有11年,但是2003至2010年,这7年社保未缴纳 (单位前几年 没有签书面合同, 后来陆续这几年签了几份书面合同 但是2份合同公司要统一管理收回~~现只有2010年(一年整),一年的书面合同在手里) 我现在申请劳动仲裁 ,确定我与公司2003年至今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有入职到现在的工资明细 ,出入证 , 2010年(一年整)合同一份 ,还有从2010年至今的社保明细清单) 请问律师或仲裁; 我交的这些证据 最后出结果 能否对我有利 或者能判给我赢 我现在担心的是 仲裁出的结果 能不能支持我2003年至今的劳动关系 谢谢律师或仲裁 万分感谢
-
你好,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保险和经济补偿金。
-
工资明细上有用人单位的名字吗?如果有,再加上其他证据,应该可以证明自2003年一起存在劳动关系
追问:工资明细上没有名字 仲裁员说 只有法院才有权利去银行查
-
只要证据充分,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的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可以致电详询专业解答,或者委托律师~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有工资明细就好说。
-
你好,可以搜集工资卡,考勤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交保险等,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