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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原男友一起购买了一套房子。首付除我家出的8万5,余下的3万5是他出的。当时购买时,预售登记表上是2人的名字。而且,银行贷款也是2人的名字。产权我们当时商定是各占50%。分手后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向房产局咨询过,我这种以后房产证办下来是2人的名字,目前不能改名字,因为银行按揭没有还完。另外,也向公证处咨询过,我这种情况也不能做公证。因为我们不是亲人、夫妻,而且银行按揭没有还完。房子的按揭我一直在还起的。现在我的想法是,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不想和他再有任何关系。不知各位律师的意见是什么?请给予我帮助!谢谢!

婚姻家庭
2014-07-14 15:18:3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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